合同到期4个月 房子仅装修一半

房屋预售合同藏猫腻,参团旅游意外险迟迟没处理,合同期满房子却未装修好……昨日,广州市2018年纪念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宣传咨询活动在全市13个会场同步进行,今年主题是“品质消费·美好生活”,共有3万余人次参加活动。据悉,现场咨询和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家居装修、共享单车押金、商品房质量、银行理财产品、宽带断网等方面,工商、消委、住建等摊位前来咨询或投诉的市民络绎不绝。
据了解,2017年,广州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(含消委会)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1万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52.79万元。
活动现场
主会场设摊
解决消费投诉853件
昨日主会场活动在中山三路英雄广场举办,由市工商局、市消委会联合主办,市工商局专业分局、市消委会专业分会共同协办。有关职能部门、行业协会、大型企业等66家单位约414名工作人员接受咨询7123人次,受理消费投诉857件,现场解决853件,解决率达99.5%。
“这个是陈化米,已经发生黄变,是不能食用的。”记者看到,主会场设有案例展区,通过25块展板展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,并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。同时,各参与单位摆放消费维权宣传海报,并发放调查问卷。有关职能部门、行业协会、企业共设置27个真假商品鉴别台,为广大市民提供食盐、蔗糖、酒类、大米、蔬菜、食用油、煲汤料、纺织品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等商品鉴别知识和技巧。
此外,主会场派发宣传资料约4.3万份。其中,市消委会及志愿者免费向市民派发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规汇编》《消费者维权须知》《消费维权指南》等宣传资料2万份,旨在引导消费者提升辨识消费陷阱和依法维权能力。
消费投诉
案例
1
旅游保险受理后一直无下文
昨日,市民李伯来到市旅游局的摊位反映情况。去年11月,他与老伴一同在途牛旅行社广州分社参团旅游。11月5日当天,本要出发旅行,可老伴突然发病,倒地不起,李伯只好赶紧带着老伴去医院救治,旅行计划就此泡汤。
李伯称,旅行社为他们两人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保险,自11月5日0点开始生效。“老伴是5号早上突然发病,属于一个意外。”李伯表示,这种情况理应获得赔偿,但实际上,保险公司发短信称已受理后,至今没有任何回应。记者看到李伯出示的短信,上面明确表示报案已受理,同时要求妥善保存病例和发票等医疗诊治材料。但李伯说,除了这条短信之外,他就没有收到其他回复。后来,他去找途牛旅行社询问,旅行社让李伯打电话给保险公司,可是打客服电话,对方却没有任何回应,甚至还挂了电话。
李伯表示,希望旅游局能帮助他,让保险公司给个明确的答复,究竟老伴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理赔的条件。对此,市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接下来会按照相关规定,核实李伯反映的情况。“根据国家的旅游法,旅行社有义务协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反映情况,办理相关理赔手续。”工作人员表示,在核实完情况后,会尽快督促旅行社履行协助的义务,向保险公司对接。
案例
2
过了合同期房子还没装修好
去年,邱先生与广州品峰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工程施工合同,合同中明确写道:“工程期限为50个工作日(节假日及物业管理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),开工日期2017年9月6日,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5日。”不过,实际情况却是,即便到了现在,房子还没装修好,距离规定的竣工日期已经过去了4个月。
“到现在,我一直打电话与装修公司沟通,却没有有效的解决方式。”邱先生称,现在房子只是装修了一半左右,已经好久没有工人前来施工。“前几天,公司那边说3月14日会过来施工,但我早上去看了,没有人来。我再打电话去问,又说是下午工人才来。到了下午,我又去看,还是没有人来,再打电话就说还在赶过来。但到了晚上九点再去看,还是没有任何工人过来。”邱先生表示,装修公司这种一拖再拖的态度已不是一两次了,从去年底开始就是这样的处理方式,不是工人出了问题,就是公司资金出了问题,抑或是其他问题,因此一直没能开工。
“公司究竟能不能做,能做的话究竟哪天可以做好,我想要一个明确的回复。”邱先生在前两天拨打了12345进行投诉,希望有人来管这事,但由于没有收到相关的处理回复,他昨日又赶来咨询现场,当场向市工商局投诉。
对此,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12345已受理邱先生的投诉,并短信回复受理编号。“受理了肯定会给你答复,再等等。需要的话你可以再打电话给12345,看看受理进度如何。”
案例
3
房子有问题要先收楼再保修
昨日,现场有不少街坊前来咨询房屋买卖纠纷的问题。活动还没开始,市住建委的摊位就聚集了不少人。记者发现,赵女士一行前来投诉开发商提供的预售合同中含有多处霸王条款,侵犯了业主合法权益。
据了解,赵女士是某楼盘二期的业主,该楼盘去年10月开始发售,但开发商并未在销售现场公布《商品房合同》以及补充协议一和协议二的全部内容。今年2月要签订认购书时,不少业主就发现,认购书上面却称在售楼处有公示和说明,且消费者已经阅读这些协议。后来,经过业主向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投诉,合同内容才最终公示。
赵女士现场提供的预售合同影印件显示,市工商管理局监制的网签合同中,若业主在房屋验收后提出异议,开发商应在30日内对异议部分做出书面答复和处理意见;逾期不予答复及处理的,视为业主方异议事实成立,该商品房视为未交付。
据介绍,由于部分购买楼盘一期的业主反映有漏水、渗水等房屋质量问题,引起二期未签约业主的担忧。但在开发商添加的两个补充协议中,却悄悄变了说法:业主在房屋验收时提出的异议属于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,因此业主要先行收楼,然后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。如此一来,业主在遭遇工程质量问题时就非常被动。
赵女士称,她咨询了催促自己签约的销售人员后,得到的答复却是“合同内容不能修改,要么签约,要么退房”。赵女士说,已经有业主提出退房申请,但销售称要上报到总部,至少要半年时间才能拿到退款,已交纳的6万元认购金也无法退回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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